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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首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抽奖活动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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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省网信办 省法宣办

关于开展贵州省首届“我与宪法”微视频

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黔法宣办〔2018〕6号

各市(州)司法局、各市(州)党委网信办、普法办,贵安新区司法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管县(市)司法局、省网信办、普法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省各新闻网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根据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8〕37号)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印发《贵州省“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法宣办〔2018〕4号)精神,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法宣办决定开展 “贵州省首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体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2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省司法厅、省网信办、省法宣办

承办单位:多彩贵州网

3

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8年5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8月1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第二阶段: 2018年8月11日—31日为作品初评阶段。

◆第三阶段: 2018年9月1日—10月31日为作品定评阶段。

◆第四阶段: 2018年11月15日—12月31日为颁奖和宣传展播阶段。

4

作品内容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内容形式

突出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这次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体形式分成三类。

1. 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2. 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3. 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法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

3.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

4.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5.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6.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

7.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画质要求最低为1920×1080(全高清作品),同时保留原始RAW文件及时间线备查。微视频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若是某系统内的参赛作品投稿,作品片头不要署系统比赛名称。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5

活动组织

(一)各市(州)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宣办负责组织本市(州)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地法宣办负责,将征集推荐作品统一报省法宣办。每个市(州)推荐作品不少于5个,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推荐作品不少于1个。

(二)省法治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工作,可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推荐,每个部门推荐作品不少于2部,省监狱、戒毒系统推荐作品不少于2部。

(三)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作品可采用在线上传和邮寄报送两种方式。所提交作品大小在2G以内的微视频,可以发送到活动报送邮箱:DCGZW_123@163.com,大于2G的微视频作品以网络云盘形式上传,上传完成后将链接地址发到活动报送邮箱。无法在线上传作品的,以快递形式将作品寄送至贵阳市(金阳)高新区长岭南路33号天一国际广场10楼(收件人为田建红),请注明“我与宪法微视频”字样。

(四)具体要求可登陆多彩贵州网(https://www.gog.cn)“‘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观看展播作品,并参加投票等活动。

6

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3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根据各市(州)司法局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和奖牌。

7

颁奖展映式

2018年12月初举办颁奖仪式并展示部分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多彩贵州网、当代先锋网、“百姓关注”等省级主流新媒体平台宣传展播,并推荐到人民网、新华网、法制网、新浪、腾讯等平台展播,并报全国普法办参评全国相应活动。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此次“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举措,是贵州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组织开展好此次微视频创作征集工作,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学习宣传宪法是今年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各地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门的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组织实施情况纳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点督查内容。

(三)认真实施。各地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普及宣传宪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各地各行业部门请及时确定此次活动的联络人,并于5月25日前将联络人登记表传真至省司法厅法宣处(传真号码:0851-85831218),8月10日前报送优秀作品及推荐表和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联系方式:省司法厅法宣处陈俏丽,(0851)85831218,15718516732;申状平,(0851)85831008,18111912823;网信办:张良胜,(0851)85867892,18286012557;多彩贵州网:田建红13984102005,林诗益18786683871。

贵州省司法厅 贵州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附件部分:

1.活动联络人登记表

(注:于5月25日前将联络人登记表传真至省司法厅法宣处,传真号码:0851-85831218)

2.优秀作品推荐表

(注:8月10日前报送优秀作品及推荐表)

3.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

审核:吴雪峰袁萍编辑:陈俏丽

邮箱:qwpf2016@163.com

2018年第141期(总第6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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