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广大退役士兵军人在经济大潮中不等不靠,积极服务家乡,发扬爱岗敬业、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的优秀传统,市委宣传部、市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决定联合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向社会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是一支素质优良、勇于担当、奋发作为和促进和谐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推荐范围
定州市辖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
三、推荐条件
1. 具有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精神,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自主创业成效显著。
2. 坚持诚信为本、质量至上、言行一致、真诚待人、实心做事的原则,有以信立业、一诺千金的理念,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3. 具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大无畏精神,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4. 积极参加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赢得较高赞誉。
5. 弘扬并传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恪守孝义美德,敬老、爱老,积极承担和履行家庭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公益活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6.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是本市自主创业的一面旗帜,是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7.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有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组织、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3)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
(4)发生违法案件,或受过刑事处罚。
四、评选程序
1. 宣传发动(3月5日—3月12日)。在日报纸、电视台、自媒体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组织各部门认真撰写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 推荐申报(3月13日—6月13日)。(1)各乡镇(办)推选5-10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市文明办,报送邮箱:dzswmb2313741@163.com,联系电话:231371。电子版表格在公开邮箱自行下载,邮箱地址:dzswmbgk@163.com,密码:wmb123456。(2)按照边推荐边宣传的原则,组织日报社、电视台、自媒体,对候选人事迹进行深入采访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3. 评选方式(6月14日—7月10)。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组委会综合评议方式进行。在定州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专题,将候选人事迹公开发布,在网上接受网民投票。评选活动组委会对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议。综合网络投票和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
4. 命名表彰(7月20日前)。评选工作组委会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审批通过后,在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获评人员名单,并在“八一”前进行表彰奖励。获评“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个人,将纳入定州好人候选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后附领导小组名单),负责指导评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发动,层层评选。各单位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要着重推选退役军人中,不等不靠、主动担当、奉献社会的先进典型。推荐的候选人,必须事迹真实可靠、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公认度高。评选过程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得起检验。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帮扶礼遇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庆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社会关爱、礼遇退役军人搭建平台,让退伍军人在奉献社会的同时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关爱,营造拼搏进取、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定州市“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居野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二文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贾晓鸣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吉昌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进京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平均成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长征 定州日报社社长
任淑辉 定州广播电视台台长
聂良军 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平均成兼任。同时,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员,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具体的组织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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